【交貨便服務內容及價格】
1.本店寄件,他店取貨。
2.服務價格:$ 60元
◆到店簡訊提醒
1.貨品到店「當日」與「第四日」均會發送取貨通知簡訊。
注意1. 寄件時程:
賣家於今日下午5點前寄件,買家在後天即可取貨付款。 下午5點之後寄件,則視同次日寄件。
例:週一16:59寄件,週三即可取貨。週一17:01寄件,則週四才可取貨。
※部份特殊門市因週末不營業或其他特殊原因之故,恕不在保證2日到貨承諾之中。
注意2. 商品包裝規範:
交寄商品需以不透明包材完整密封,並符合以下包裹材積及相關規範說明。
若不符合規範,統一超商門市或物流人員可視情況而不受理貨品。
● 重量:重量5≦kg
● 尺寸:材積≦45*30*30(公分)、最長邊≦45公分,其他兩邊≦30公分。
● 須以紙盒或紙箱包裝才能交寄,寄件單黏貼面面積不得小於寄件單(26*14公分),寄件單須平整黏貼於外包裝單面。
●不符合收貨標準範例說明如下:
●其他包裝應注意事項:
1.寄件商品請妥善包裝並放入適當且足量的緩衝包材以避免配送過程中碰撞損毀,如商品因賣家包裝疏失所造成之毀損滅失,統一超商不負賠償責任,如買家或統一超商因此致權益受損,賣家應對買家或統一超商負完全賠償責任。
2.交貨便服務單需妥善牢貼於商品外包裝上,每件交寄商品限貼一張交貨便服務單、同一交貨便代碼之服務單不可重覆使用。
3.使用交貨便服務之商品必須於門市完成交寄方可進行配送,以其他方式寄送(直接寄送至物流中心或門市)將無法提供本服務。
4.帳單已失效之商品(含逾期取消或經重新結帳之舊單號),切勿再行交寄,如因此所衍生的後續處理費用需由賣家負擔。
5.內含液體之罐裝商品,請加強罐口(瓶蓋、瓶頸、按壓噴頭等)之包裝安全措施,如包裝不當造成洩漏,統一超商不負賠償責任,如因此造成他方權益受損,賣家應負賠償責任。
注意3. 商品內容限制:
以下貨物不得使用7-11取貨付款服務寄送:
1. 槍炮彈藥刀劍類等危險、違禁物品(含所有法令規定之危險物品及禁運品)
2. 運送人特別規定拒絕受理之貨品,如下:
依貨物性質區分:
a. 現金、票據、股票等有價證券、展演會票券、禮券或珠寶、古董、藝術品、貴金屬等貴重物;
b. 信用卡、提款卡、標單或類似物品;
c. 遺骨、牌位、佛像等;
d. 動、植物類;
e. 證件類:諸如准考證、護照、機票類等;
f. 不能再複製之圖、稿、卡帶、磁碟、重要文件或其他同性質之物品等;
g. 煙火、油品、瓦斯瓶、稀釋劑等易燃、揮發、腐蝕性物品、液體;
h. 有毒性物品、氣體、易爆炸、放射性物品、汽機車蓄電池(電瓶);
i. 具危險性、危害人體、環境或有違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等之物品;
j. 個人藥品、中藥、草藥;
k. 生鮮蔬果魚肉食品、低溫或需恆溫控制商品;
l. 易碎品,例如杯子、玻璃製品、線香、瓷器、玉器、瓷磚等;
m. 精密儀器:3C產品、特殊功能之儀器、GPS等;
n. 其他經運送人認定無法受理之物品;
倘因統一超商門市人員或物流中心人員未發現上述情形而導致物品毀損,統一超商與物流中心不負擔賠償。反之,如物品導致統一超商門市人員或物流中心人員受到損害,將主張損害賠償責任。
依貨物價格區分
a. 託運貨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萬元者。
Ž寄送物品保存期限或有效期限少於7天者,恕無法受理寄送;如因寄送導致價值減損,統一超商及統一數網不負賠償責任。
寄送活體動物、昆蟲、易腐壞商品或生鮮食品、對人身危害物等,統一超商及統一數網將不負配送、保管及賠償責任,包裹將會由物流中心逕為處理(包括但不限於拋棄、銷毀或送交相關得收受之單位處理等),寄件者亦不得再為任何主張。
賠償金額限制
2017/4/11上午10:30之前產生的訂單皆採舊制
「7-11純取貨、7-11取貨付款」:1000元(含稅;含原寄貨費用)
2017/4/11上午10:30之後產生的訂單皆採新制
1.「7-11純取貨」:若貨品遺失,賠償金額上限為4,000元(含稅;含原寄貨費用)
2.「7-11取貨付款」:商品總額加上運費應在20,000元以下,若貨品遺失,賠償金額上限為20,000元。(含稅;含原寄貨費用)